【好丽友,好朋友】震宇
震宇的这张照片也是经过千挑万选才找出来的,基本上是我整个移动硬盘中能找到的唯一一张震宇的正面照片(其实我没有好好找╮(╯▽╰)╭)。这张照片拍摄于2008年9月的新生中秋聚餐上,时间是20:56分。即便这样,震宇的这张照片也是和别人合照的,与他合照的人是我小弟王璐,现在被我处理掉了,成了一张单人照。
震宇是潮汕地区的兄弟,据说是汕头的,而具体地址我就不记得了。他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潮州话,流利得我们一般人是听不懂的,发音酷似外语;他也能说一口粤语,感觉和广东人说普通话差不多,不太流利。不过和他的汕头师兄继兴相比还是有一点不同,因为发音更为标准,只是他的发音标准是用时间换回来的。具体例子是,平时我们聊天的时候,如果你看到震宇沉默了一会儿,而且眼睛凝望远方的时候,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震宇在组织语言,马上就要说出一句带有“四三五三”断句的话了:“师兄你诶/今日你/有冇睇NBA/好精彩……”大概就是这样。我们都知道震宇很努力,所以没有打算笑他的,不过有时候还是很难忍住的。
第一次见震宇是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当时的震宇非常青涩,而作为同乡会曾经的“御用摄影师”,我当然不会放过他们在辽大的第一夜。除了震宇以外,还有那天晚上参加晚会的所有新生,他们站起来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都有拍照留底,好让他们四年后回首往事,也能指着一张照片说:“靠,我当年就这模样……”不过那天晚上,除了照片以外,对震宇我也没有留下多少印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次聚餐了,也只是留下了照片而已。后来,我听EC小朋友说,08的新生有个小个子打得很好,运球很稳,投篮也很准,尽管身高欠奉。他把名字告诉我了,但是我总是忘记。我当时正在准备考研,属于最忙碌的时候,很少打球,也没有机会和震宇交手。直至后来同乡会的联赛要开打了,我们得训练以保证配合的流畅性,我才在训练中和震宇第一次碰面。后来,他基本上是以第一控卫替补的身份参加比赛的,打得可圈可点,比曾峥要好些(╮(╯▽╰)╭)。
震宇应该算是个运动细胞发达的人,他除了打篮球外,足球也踢得很好——这是道听途说的,但正所谓空穴来风必有因,我想他的技术也差不到哪里去的。而可惜的是,大四的时候我总是要准备考研,而考完研后DC找我去踢球,我又总是没空,因此一直都无缘观看震宇的惊人球技,一直都没有机会和震宇交手——我踢后卫的,专门铲前锋,咔咔~~
震宇是个全面发展的人,英语不错,因此在外文俱乐部里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好像未来要当社长的样子。震宇很擅长唱歌,记得有一次曾峥童鞋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内容是:“今天晚上震宇在沈师开演唱会,记得来捧场啊!”可惜的是,作为飞机(鸽子)王的我,那天在外面走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便放了曾峥飞机(鸽子)。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很后悔,因为我又一次无缘观看震宇弟弟施展才艺。庆幸的是,我临走前不久的那次宵帮聚会后,我们一起唱K去了,我终于遂了心愿,终于听到偶像唱歌了,这兴奋劲不下在广州体育中心看见LBJ。作为一个未来的艺人,应该是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的,也就是,需要一个奋斗的模板——至少现在很多都是这样的,例如张国荣开始的时候是以罗文为模板。而震宇,他唱学友的歌唱得很好,但是我们始终都觉得他应该唱林子祥的,因为他蓄胡子后肯定和林子祥一模一样。
当然,作为猥琐流的接班人,08级的猥琐流三巨头之一,震宇也肯定是个特立独行,从不随波逐流的猥琐仔,只是他的特点不明显,不像曾峥滥情,智权咸湿那样特点鲜明。因此,我们努力地为他发掘,为他发掘自身的特点,可惜在我走之前这个工作都未能完成。我作为猥琐流的元老,没有什么给震宇留下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我临走前给他起了个合符组织要求的新名字:震奶。
【好丽友,好朋友】智权
紧接着曾峥,下面应该写的便是智权了吧,再下去就应该是震宇了,这猥琐流的三大传人是应该并列在一起写的,这样才能显示出后来者的整体性以及凝聚力。这张照片是在新生聚餐会的时候拍摄的,喝了点酒的智权显得分外羞涩和内敛——当然,表面,只是表面而已。之所以选这张照片,原因很简单,那便是我移动硬盘中能找到的智权的照片真是寥寥可数,在这几万张照片中,我能够成功准确定位的估计就只有这次聚餐的照片了,故选之。
对于智权,可以回忆的东西有很多,先从他入学那天晚上说起吧。
与曾峥不同,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我对智权的印象还是颇为深刻的,深刻地我在不短的一段时间内对他或多或少有点儿误解。是这样的,新生见面会上我负责照片的拍摄,因此每个新生的脸孔我都能记住点。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散会后的自由讨论时间,智权是坐在靠门口那边的第一排处,旁边是谁我忘记了。对于他,我们这些老生们私底下是有过讨论的,其中有一个段子我觉得比较有意思:斐姐说起,他们06级新生入学见面会的时候,她坐在MARK哥的旁边。而MARK哥当时作为一个羞涩的大一新生,可谓极尽冷酷之能事。斐姐说,每一次她问他的问题,MARK基本上是用两到三个字的词组回答的,而剩下的就是单字回答。到了08年,MARK哥已经成长为一个大三的学生了,他觉得应该做一些学长应该做的事。于是,他坐到了智权的旁边,逗他说话,而结果,可想而知。MARK哥后来说,靠,这个师弟怎么这么沉默这么COOL,一句话都不说。斐姐在旁边说,比起你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我自认为是一个勇于挑战难度的人,加上我作为一个大四的学长比起MARK哥更有那种“做学长该做的事情”的冲动,所以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去和这个COOL爆了的小师弟打了声招呼,然后就是沉默,我再想说点什么,但他的眼神已经离开我十万里,无奈的我只能黯然退下。
见面会以后和智权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除了偶尔碰到他为阿七的外文俱乐部做苦力以及那次新生聚餐之外,我基本上没有怎么见他了。后来使得我对他的改观的是2008年的冬至聚餐,那次聚餐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智权。
提及冬至,很多广东人都会心头一震,因为粤文化对冬至十分看重,有一句话叫做“冬大过年”,意思是冬至比过年甚至还重要。冬至是团聚的日子,回想我大学的四年,第一年的冬至是和院里的童鞋们聚餐,喝得眼冒金星以致大家都倒下了,但在冬至聚餐并不是因为东北人也习惯在这个节气来点纪念的节目,而只是为了提前一下平安夜的聚餐,仅此而已。因此,那年的冬至聚餐与冬至无关。第二年的冬至,我都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跳过。第三年的冬至,在灵光一闪误打误撞之下,我和朝伟参加了由皓之他们组织的冬至火锅会,也因此而认识了M童鞋,这多少也是有点机缘巧合之意。至于第四年的冬至聚餐,主办方把主题定为纪念,意为一起纪念我和M童鞋的认识一周年。除了我和M之外,同席的还有EC,阿七,杰仔,斐斐以及猥琐流的未来三大传人曾峥、震宇和智权。而在这些人当中,我与智权是最不相熟的,在我的眼中,智权依旧是那个COOL爆的小师弟。然而,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饭桌文化大家多少都会沾染一点,饭桌上是最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的,以后如何另当别论,但当下酒过三巡,便都引为知交了。智权三杯过后,脸都红了,再配上当时修理过的发型,十足一个新世纪的潮爆青年。后来,大家都敬酒,都敬我们两个,这时候智权站了起来,说了一句:“祝师兄师姐百年好合!我敬你们一杯!”当时的感觉甚为震惊,想不到这个曾经沉默寡言的师弟也有如此好玩的一面。
后来,和智权渐渐熟了点,就知道他在见面会上沉默的原因归结起来只有两个字:害羞。然而,害羞的人一旦和别人玩熟了以后,往往会表现出他内心真实的一面,而智权这个师弟给人的感觉就是做事认真但是比较单纯,而且比较大方豪爽,所以后来我们成立了宵帮后,便以民主抉择的形式,选了智权为帮主。智权除了上述的优点外,还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优良特质,那就是猥琐和“咸湿”(好色)。对于猥琐,智权作为猥琐流的第五代传人,肯定要猥琐到一定程度的,这个他自己也承认。因为“无猥琐,不欢乐”,猥琐流的存在使得同乡会的弟子们活得更快乐,堪称同乡会的“艺员部”。至于“咸湿”,那是每个男人都应该具备的特质,只是有些人会表露在外面,我们认为他真诚;有些人原本是极度“咸湿”,却要在别人面前表现得道貌岸然的,这种人我们认为他虚伪。我觉得智权是一个非常真诚的人,至少在组织面前是这样的,他其实并不是很色,只是因为他看起来很乖,有时却突然爆发出一两句很极端的笑话,逗得满堂欢喜,所以即使是强加,我们也要说他是“咸湿”的,这是组织表决通过的,这是民主投票的结果!(有人说,民主是大部分人的意见强奸小部分人意见的工具,此言甚是也……)
最经典的一次,莫过于我毕业前的那段时间,宵帮在学校对面的大排档吃宵夜。酒足饭饱后,我们决定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当然,基本上是大冒险。在某一圈中,智权猜错了数字,成为落败者。正当长老和帮员们在讨论如何惩罚的时候,我四下扫了一眼,每个档口都坐满了人,于是计上心头:“智权,这样吧,你跑到人群上方,冲着下面大喊‘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这个建议一出,大家都非常赞赏,当然,除了智权。在一番半推半就后,智权走到马路边上,大喊一声“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结果是,全场观众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而智权则气定神闲地走回来接着玩下一把。之后的某一圈,又是他,这次不知道谁想到了个惩罚措施,要他一边唱着歌一边穿越各家大排档。这次智权显得相当ENJOY,一边唱着《有只雀仔跌落水》(好像是这首,反正是儿歌)穿越了4家大排档,然后又唱着回来,而我们这群坏人,则在醉生梦死之中发出一阵阵最爽朗的笑声,可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我们已不知何处去了。
【好丽友,好朋友】曾峥
这张照片是我在端午假期拍摄的,当时我们在五爱市场等车。Kodak200,后期处理成黑白。
曾峥是我在大学最后一年所认识的,他是辽大08级的广东小师弟,湛江人,读经济。很抱歉没能够记住你的专业,因为在我眼中经院的人都是一个专业的:经济,和钱紧密相连,这是一个粗浅而简陋的看法,因为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人,我有时候很难把关于钱的东西划分清楚。
初次见到曾峥,应该是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当时会议准备结束,我们需要统计一下08级的大一新生有多少人能够加入篮球队和足球队,当时有不少人举手,从后来的事实可以得知,他当时的手应该是举了起来的,我这也算是对他有“印象”吧。而真正有点印象的是在同乡会的中秋聚餐暨新生聚餐的PARTY上,那天我和法学院的新生子昊、岳睿等人同席,而曾峥则在我隔壁而又隔壁的那张饭桌。那天晚上喝酒喝得正酣,我找杰仔打听了一下大一新生的情况,他说那边有个师弟是打控卫的,我说那我们过去看看吧。到了那张饭桌旁边,我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T恤,T恤上印有I3标志的小孩正在和一个同样小的师妹聊得正欢,而我们的出现正好打破了这种浪漫而快乐的氛围。我和他打了招呼,说:“你就是打控卫的那个师弟吗?”他说是,我说以后一起打篮球吧,多多切磋一下。
真正把我和曾峥联系到一起的是篮球和摄影,其中篮球为主,摄影为辅。
关于篮球,虽然我们一起打篮球的时间比较短,但由于一起玩的次数比较多,因而我们便渐渐认识了——这是篮球的一个好处,这项甚为普及的团体运动很容易便把原本并不相识的年轻人变成惺惺惜惺惺的朋友。曾峥曾经向我请教过一些问题,例如如何投三分球,打控卫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配合上的一些问题,我便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他。在打半场的时候,曾峥还算是比较全面的,虽然经验不足,但是凭借着快速的变向突破以及有时挺准的投篮,往往也能打开局面。只是由于他的身体太过单薄,而且经验不足,打全场的时候会比较容易吃亏,甚至沦为一个定点投手。
很多时候速度加上单薄的身体,这两大特点的结合一不小心就是等于受伤,而他是最好的例子:经常扭伤脚踝。记得我临毕业前的那个月,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上午都一起打篮球,我是上午打,而他下午也打,一天两次。终于有一天,他告诉我脚又崴了,好像就在那天他还说过“好久不‘拗柴’了”这种幼稚的说话,需知道人一旦放松警惕,很容易就会中招:像他这种“开口中”的人,在我们这个泱泱大国中不占少数。一直以来,我觉得粤语形容一些状态总是特别贴切。例如扭伤,东北话叫做崴脚,而粤语叫做“拗柴”,像折断柴枝一样,仅仅是想一下就觉得很佩服古人的智慧了,而如果你是“拗柴”的那位,你肯定会更加佩服。
话说曾峥童鞋那次拗柴后,回去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一瘸一拐地移动到阶梯教室上刘铁的公开课。当时见他进教室时候的熊样,我是真切地感受到人的天性中是会幸灾乐祸的,因为即使我心里面替他感到可惜可怜可悲,但是我的嘴角却可耻地翘了起来,这证明我笑了,证明我也是一个混蛋。下课后,他给我们秀了一下他的右脚(应该是右脚吧……),肿的像肇庆的裹蒸棕一样,比正常的大了一圈。我便脸色凝重地告诉他,来我寝室吧,我有一瓶活络油,我舅舅学过跌打,我可以帮你揉一下。于是在我的这种偷换概念的蛊惑下,他痛苦地爬到了我五楼的宿舍,接受我的“治疗”。我说古有关云长下棋刮骨疗毒,到了近代也有周星驰看A片取子弹,那么我们搞点什么好呢?最后在讨论后通过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方案,就是一边看黄子华的栋笃笑,一边给他揉脚踝。
那天晚上,只要是耳朵稍好点的童鞋,都能听到B3宿舍楼不时传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和一声声痛苦的哀鸣,而且两者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个中原因,相信大家定能知晓。
关于摄影,曾峥和我有着不少的共同点——至少他家用的DC和我的是同一个系列的。我平时在校内加了好友,一般会做几件事,而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看看那人的相册,看看照片多不多,质量如何。那天加了曾峥后看他拍的东西感觉还不错,后来经了解,知道他也是个爱好摄影的人,正好趁着上学的时光多多学习。想当年我也是这样的一个毫无经验毫无知识的人,后来我把图书馆关于摄影的书大体上看了一下,勤加实践,便也对摄影有了点个人的认识。而他现在似乎也在走我走过的路,不断地学习,实践。我当然希望他有毅力能够从最基础的东西学起,因此极力怂恿他买一台二手的SLR学习一下,因为数码太随意了,也许只有一卷卷的胶片才能让人珍惜每一次按下的快门。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美好想法,但是我也真的希望他能够好好学习技术,以后给师弟师妹多拍照。
而后来,我们成立了“宵帮”,曾经一个星期三次晚归,整得大爷们都烦了,我们却乐此不疲,只是渐渐收敛;在我走的那个晚上,曾峥童鞋和一大帮人送我离开,场面感动。这些事情,无论过去多久,都值得我去回味,直到记忆的尽头。
PS:无论把这位童鞋说得多么好,写得多么感人,曾峥他作为猥琐流的传人这个基本事实是五十年不变的,这是我们的基本路线。
【好丽友,好朋友】镜新
镜新是我的广东同乡之一,英文名是VINCE
CARTER,是他某天心血来潮给自己起的,这个做法和他其它做法一样很傻帽。镜新同学是东莞人,小我一届,是敏敏的初中校友,不过后来敏转学了,之后就一直都没有再见过,直到敏入学后一段时间才相认。提起镜新,我们更乐意叫他做新哥吧,因为他总是说要接下肖某的衣钵,做辽大广东同乡会的“东莞大佬”,既然要做大佬,那么称呼一声新哥也是应该的吧。
镜新在性格上很随和,至少我认识他这几年来都没有见过他发脾气,即使是生气的话,他也多是自己一个人在生闷气,然后自己找个解决方法了事。虽然他偶尔会告诉我他们班有个人怎么样,要找人去干他,但在我的“身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精神的折磨”理论的调教下,他便打消了揍人的冲动。我告诉他,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滴,对付敌人,要用计谋……非常扯蛋的理论,却错不到哪里去。
第一次见到镜新,是大二那年十一黄金周,同乡会组团到丹东宽甸县的天华山旅游,当时我与他都参加了。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沉默,和与他同届的神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活泼乱跳,一个默不吱声。因为他如此之酷,加上未老先衰有几根白头发,我曾经一度以为他是师兄,还好之后打听了一下才没有摆大乌龙。后来我问他你当时为什么那么装,他说:“遇到陌生人我害羞,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就不说了。”害羞?OH MY GOD!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倒认为他说的话是真的。
08年9月,按照每年的传统,广东同乡会都会有一个新生的见面聚餐,现在比较时兴和中秋节连着搞,一箭双雕。每次举办这种活动的时候都会统计人数然后收钱,这是常规,只是那天我和新哥他们打完篮球后,我问他报名没有,他告诉我没有。这是大出我意料,我当时总觉得像这种大型的聚会和娱乐活动新哥都会是第一个报名的,但是他竟然说不去。我问为什么啊,这么高兴的一个聚餐。他说,那些人我都不认识的,去了会好尴尬……之后我花了两个小时向他解释去这个中秋聚餐兼新生见面的聚餐有多少好处,说了半天,我喉咙都干了,新哥的回答是:“等我考虑一下吧,考虑一下再说。”“你有什么可顾忌的呢?”我问。“我害羞啊……”童鞋我当场晕倒。最后,镜新还真的是没有去,令我感到非常失望。
新哥的弹跳是同乡会中最好的,他身高不到1米7,但是跳起来照样手抓篮筐。在他热衷打篮球的时候,每当投篮或者上篮,他都会先跳上空中,等防守的人动作做完了、落地了他才出手。他的滞空时间非常长,我们总是说他跳起来要先想想干什么才会继续。热爱打篮球的新哥一碰到我就会说NBA,而且一说就是半个小时以上,作为“资深”的篮球迷,这种谈话令人相当之愉快。后来他迷上排球了,于是便整天跟我说排球。当然我很配合,他有比赛的时候我还会去给他加油。
新哥的审美观非常特别,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他把经济学中的“三驾马车”理论成功地运用到了生活当中,并评选出了同乡会的三驾马车;此外,他还是“审美流”的开山鼻祖,真可谓前无古人,当然我希望后有来者,因为这样的童鞋太逗趣了。“审美流”是我定义的一个门派,当然还有兄弟门派“猥琐流”,代表人物肯定是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老人家了。审美流是如何出现的呢?这和新哥有着直接的关系。须知道新哥的审美观是很独特的,他乐于评论女生的相貌,(其实这是我们大家的爱好吧)而且会把他的看法与我们分享。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因为他每天都会告诉我遇到了美女,开始的时候我还很羡慕,怎么这个小子RP这么好,总能遇到呢?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他说你看那个女孩漂亮不?我觉得她太漂亮啦,怎么可以这么漂亮的?上帝真是不公平!我回头一望,一件猪扒飘过。此后,大家都知道他的审美独特了,审美流从此形成。只是现在,没有谁愿意做接班人而已……
【好友系列】David Lee·老二
老二是我的同班同学,我班仅有的八名男生之一。他的全名叫李伟达(当然,也是艺名),丫本来没有英文名字,不过后来我们图个过瘾,给他起了个英文名叫David,因为他姓李,所以也叫David
Lee。那时候每看到纽约的比赛的时候,如果老二在场,我们就会大声喊David
Lee……叫老二有点大不敬了,我想应该叫二哥才对,这是尊称。大一的时候,他们宿舍按照年龄排座次,老二本来已经够老的了,不过遇到我们班的老大爷只能屈居亚军,从此被人称为老二,也有人不厌其烦给他加了个字,称傻佬二。
二哥来自喀左,据说是朝阳的一个地方,居民中有很多蒙古族的人。而按照我所记得的他当年回忆自己的峥嵘岁月的词句,老二家乡除了有淳朴的大自然风光外,民风还比较彪悍,时不时会打上几顿群架,动家伙也是很平常的,因此我从来没有提出要到他家看看。但是二哥和他家乡的人不太一样,他十分瘦弱,配上黑黝黝的皮肤,颇有一种非洲难民的感觉,只是肚子没有那么突出而已。对于自己的瘦,二哥是不太愿意接受的,他总觉得自己应该更壮一些,以致于他每次来到我们宿舍,都会上体重秤上称上一称。不过我们上体重秤上称体重,一般会说“哇靠,怎么又重了!”或者是“欧耶,今天我轻了二两!”至于二哥,他会摇摇晃晃地走进我们寝室,飘上秤上,然后愉悦地大声喊道:“你们看,今天我重了,要突破一百二了啊!”对于这种有增肥倾向的人,我们宿舍一向都是施以拳脚,一顿臭骂,然后让他思想有多远,给我们滚多远。
二哥的酒量很好,至少曾经是那样,一个人挑下四五个人不在话下,至于陪他单喝那就是自寻死路。虽然今时今日二哥已经不再是那个叱诧酒坛的酒鬼,但是正所谓破船也有三斤钉,瘦死的二哥比马大,他还是很能喝的,至少我就没有见他倒下过。通常,有些人是喜欢睡到十点多才起来的,而二哥则是常常能够一觉睡到十一二点,让人很难分清到底哪天是宿醉未醒。
在学习这方面,我们是不用担心二哥的,因为他从来不学。如果哪天二哥去上课了的话,那只能说明那天天气很好(二哥有点腿脚不便),或者是他那天的心情比天气还好。至于到了教室他会干什么,无非是两件事:1.睡觉;2.看小说。小说这方面,二哥还是看了不少的,其中百分之九十都是武侠小说,可谓阅遍金庸古龙梁羽生,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不知名作者写的武侠小说。据说有一次他在书店看到一本书,书名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写着是“金庸新著”,他以为是金庸又出新作品了,于是便满怀期待地租了回去看。回去一看不对劲,细心看了一下封面,原来是“金庸新
著”,别人打了个擦边球,而他则被忽悠了。怀着愤懑的心情,他立马就把书还了回去,也不愧为一个有原则的人。
在另一方面,老二是个很骚的人,怪不得李博会叫他骚老二。他经常走进我们宿舍,然后说,“哎,大家看我帅不帅?”或者是说“来,帅哥,亲一口。”他的性取向是和大部分人一样的,属于异性恋,正因为如此所以才让我觉得特别恶心,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狂揍他一顿。但总的来说,他是个幽默的人,是一个好人,让人容易接近。
二哥是个烟鬼,每天都得抽上不少的烟,对于这个我很理解,但是却不怎么赞成,毕竟吸烟危害健康嘛,能少抽还是少抽的为妙。
【好友系列】大鹅,阿德,肥罗
阿德这个名字应该算是我室友的艺名了,像这样的艺名还有很多:年代久远的叫大鹅(讷),据说是他的高中同学给起的;比较形象的则是“肥罗”,和他的体型非常匹配。至于阿德这个艺名,应该是他自己最喜欢的,因为他最喜欢的足球明星是巴西的Adriano,中文翻译阿德里亚诺。
从性格上来讲,阿德同学绝对是一个YES MAN,是一个好好先生,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一般会答应的;如果是太过分的要求,多说一会也会答应。因此,我每次有什么别人不愿帮忙的事情的时候我第一时间会想起他,因为在他这里通过的可能性最大。阿德同学是一个从来不会急进的人,他也是一个乐天知命的人,对于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会有两种态度:1,老子不干了,爱谁干谁干;2,爱咋咋的,随便吧,一切随缘,船到桥头自然直。
作为中文系的NO.1 YES MAN,阿德同学的人气相当高,我们可以轻易地在任何的一个群体的活动中找到他的身影,能把他称作“通吃男”么?也许可以吧。不过他对交友方面是基本上不会主动的,更多的时候和别人自然而然就认识了。做他的朋友很舒服,从来不会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这四年来我从来没见过他发脾气,即使是不开心的时候他也会装作无所谓,不希望朋友担心。
作为一个东北的纯爷们,阿德同学有着东北人与生俱来的幽默,有时候会演变成黑色幽默,很黑很黑。有时候正说着说着话,他突然一停,然后说一句很无厘头的笑话,谈话的气氛就会变得相当活跃。幽默,这绝对是一种很有用的能力,既可以调剂生活的压力,又可以令到交流变得愉快。
说实在的,在大学这四年来,阿德同学算是和我相处得最好的几个同学之一了,尽管他和所有人都相处得很好。但我觉得即使这样,多年以后我回忆大学生活,和大鹅同学相处的日子无疑是我大学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大鹅是第二个来到我们寝室的,他当时带了很少东西,只是一个行李袋,别的基本上什么都没有,不像我带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而到了现在大四快毕业了,他的行李依旧比我要少得多,这是为什么呢?后来通过交谈,我终于知道他原来是一个农村的孩子,家在葫芦岛绥中县的某个小村,由于没有去过东北的农村,所以我基本上对绥中没什么概念。我想我们的友谊是从NBA开始的,确切地说是因为我们都很喜欢体育运动,所以有着更多的共同话题。当时,他喜欢KOBE,我喜欢T-MAC,但是作为一个寝室的,我们很河蟹,没有演变为K24的球迷和T1球迷的对峙。当然四年过后,KOBE拿总冠军了,而T-MAC则在场边看着火箭过首轮,都可谓造化弄人了。我们曾经经常一起打球,我们合作的最辉煌时期是参加院里的三对三比赛,我们班拿了第三名。然而多数的时候,我们都是随便玩玩,就像大多数人打篮球那样,投投篮,开个小场。大鹅同学常常自诩为射手,但投不进的时候就不投了,不像我那样投不进就投进了为止。不过说句实在话,他投篮的姿势虽然不漂亮,抛物线也偏平,但是还是蛮准的。
大一的下学期,当时五一黄金周还有七天假,我计划是三天去大鹅家,体会一下农家生活,而后三天则去大连。当时他告诉我,我回家的时候坐火车可轻松了,买个站票,站不一会儿就有座了。而事实上是,那是我坐过的最挤的一趟车,挤进去站着,连蹲都蹲不下。就这样,我和身边的N个东北大汉摩肩接踵,挤来挤去,憋着尿站了六个小时,终于在早上到了绥中县。在稍微整顿一下后,我们又坐上了一台破旧的公交车,辗转一个多小时,到了群山环绕的一座桥附近。半个小时后,他老爸以及乡里开着摩托车出来接我们进乡,在经历了一段生死时速后,我终于到了他的家——一座典型的东北小平房。这是我第一次深入东北的农村,也是我第一次尝试乡村的生活,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到现在我依然记忆犹新:那是两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生活习惯的交流,住在他家的那几天可真有种远离尘嚣的感觉。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家的大黄狗,尽管它已经被卖走了;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们家的热情好客,他父亲的健谈以及他们给我做的农家小菜;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我们为了发一条短信得爬个上百米到山顶上,就因为中国移动的信号没有覆盖到这个群山环绕的小山村……有太多太多的第一次值得我想起,值得我回味了。
另一次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则是08年的暑假,由于要准备考研,我就提议和大鹅合租一个房子,后来很幸运,房子找到了,由于之前是朋友租下来的,所以租金并不是很贵,而且还有有线电视,可以看看奥运什么的。那次租的房子是一个套间,有两个房间,一大一小,大的我留给他了,小的我住,因为我不喜欢那全景落地玻璃窗,太亮了。当时条件比较简陋,我找了两辆自行车,一人一辆,有时候可以一起骑去附近吃饭或者买东西;我借了敏敏的电饭煲,加上我自己的,两个电饭煲一个煮饭,一个做菜,真可谓把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我们一开始打算是大家轮着做饭,后来我发现我会做的东西更多点,所以我做饭的次数也就更多点了。沈阳的夏天不算热,但是也足够饭菜变质了——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我们当时做的菜都是一天吃完第二天就做新的。不过解决问题的方法终究还是出现了,大鹅做了东北特色菜酸菜粉条炖猪肉,由于是酸菜,怎么放都还是酸的,于是我们就不时做一大锅酸菜炖XX,吃上个三两天再说。当时说是复习,但说实在的看书的时间不多,每天忙买菜做饭都够我烦的了,再碰上个北京奥运会,因此我们的这个假期都是在上课和看奥运中过来的,至于自己复习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了吧,呵呵。
08年9月份开学后,我开始正式进入考研的复习状态,而我们寝室的几位童鞋自然也不甘落后,也开始好好地复习了。但是这种自己靠自己的复习真的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此我白天上自习的时候总喜欢叫上大鹅,尽管我们彼此能够互相帮助的地方不多,但是互相监督也是好事。只是丫总是一到自习室就睡觉,整得我也总是昏昏欲睡。解决方案?有,喝咖啡,每天一杯。结果是我喝到肠子轻微发炎,拉稀,而丫没事儿。我们先后转战过图书馆和阶梯A教室,在阶梯A复习的那段时间里,通过统计,我们能够准确地知道到底哪一天哪一节课哪一个教室是空的,因而在阶梯A上自习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因为你可能得不断寻找可以学习的空教室,就像候鸟不断变换栖息地一样。虽然后来,丫受不了这种在空教室上自习的日子而又一次投身图书馆7楼的怀抱,但我们、我们寝室的同学始终在相互鼓励,这为我们熬过这艰难的几个月提供了难以替代的精神支撑。
到现在,临近毕业了,我在东北的生活也走到了尽头,但我相信真正的友情是不会因为地域的改变而褪色,人生中最宝贵的思念所处的朋友将会是一辈子的,I Just believ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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