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ue of my Life

草泥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12月 28, 2009

弄一个PRESS玩玩。。。自建就先免了。木有钱。

生活流沙(拾壹)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8, 2009

2009-7-28


关于看书


以前有人说过一句话,“三日不看书,便觉面目可憎”,而我现在的情形是,三个月不看书,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在这里,我所定义的书不是一般的报刊杂志,因为这些东西我经常看,每天看,只是看的速度不同而已。我每个星期要买的报纸和杂志有《南方周末》、《三联生活周刊》,逢双周还会买本《新周刊》。这些读物都很好,要思想性有思想性,要消遣有消遣的。然而,严肃的阅读已经在我生活中消失了很久,自我开始考研后,就没有怎么认真地读过一本书,本以为考完后我就会好好读书了,因为我有时间去读了,也有理由去读了。但有时候这真是种理想,因为这是在理想状态下才会出现的情况,事实上是,考完研究生后,我就没有心思去读书了。我想,这就是有些人所说的“迷失”吧。


关于回忆


书我确实是没有怎么看,我每天看的照片却很多。为了完成我的“照片墙”,今天上午11点开始我就在整理照片,把他们做成宝丽来的样子,然后组合在一起。这个过程很有意思,因为如果我不是要整理的话,估计我就不会去看这些以前的照片了。有人说,人要往前看,很对;但是不时的回顾一下,会让你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因为你知道了自己是怎么走过来的,你的人生有了一个基石,这便是我们的过往。


关于M童鞋


今天M童鞋去看医生,本是希望能够彻底根治一下困扰多年的鼻炎,提高一下生活的质量。然而,医生的诊断结果却令人吃惊,因为M童鞋的根本不是常规的鼻炎,而是因为外力撞击而导致鼻子里面的某个地方骨折,痊愈后骨头长歪了,因此导致呼吸不畅。下午CT结果出来后,医生说这个伤至少有6年了,还好来得快,如果三十岁以后再看医生麻烦就大了。最后还是需要做手术,切除那些碎骨以及一部分的鼻甲,这个手术听起来应该风险不大,对不?


关于易建联

今天晚上在老爸的提醒下,我终于又看了一场篮球赛了,这是NBA赛季结束后我看的第一场篮球赛,对战双方是中国和澳大利亚垃圾队。尽管对手太弱,中国队打得不好,赛场的灯光太差,机位太低,解说太烂,但是这场比赛我们看到了易建联的回归。这是易建联自上赛季结束后的第一场比赛,全场砍下30分,N个篮板加N个盖帽,基本上统治了比赛,这是我和老爸都乐意看到的。然而,总体来说,热身赛的水平比较低,因此一场比赛的胜利远不值得骄傲与满足,阿联依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等着看吧!(我是易蜜么?)

【好丽友,好朋友】震宇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5, 2009

震宇的这张照片也是经过千挑万选才找出来的,基本上是我整个移动硬盘中能找到的唯一一张震宇的正面照片(其实我没有好好找╮(╯▽╰)╭)。这张照片拍摄于20089月的新生中秋聚餐上,时间是2056分。即便这样,震宇的这张照片也是和别人合照的,与他合照的人是我小弟王璐,现在被我处理掉了,成了一张单人照。

震宇是潮汕地区的兄弟,据说是汕头的,而具体地址我就不记得了。他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潮州话,流利得我们一般人是听不懂的,发音酷似外语;他也能说一口粤语,感觉和广东人说普通话差不多,不太流利。不过和他的汕头师兄继兴相比还是有一点不同,因为发音更为标准,只是他的发音标准是用时间换回来的。具体例子是,平时我们聊天的时候,如果你看到震宇沉默了一会儿,而且眼睛凝望远方的时候,你要有心理准备,因为震宇在组织语言,马上就要说出一句带有“四三五三”断句的话了:“师兄你诶/今日你/有冇睇NBA/好精彩……”大概就是这样。我们都知道震宇很努力,所以没有打算笑他的,不过有时候还是很难忍住的。

第一次见震宇是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当时的震宇非常青涩,而作为同乡会曾经的“御用摄影师”,我当然不会放过他们在辽大的第一夜。除了震宇以外,还有那天晚上参加晚会的所有新生,他们站起来自我介绍的时候,我都有拍照留底,好让他们四年后回首往事,也能指着一张照片说:“靠,我当年就这模样……”不过那天晚上,除了照片以外,对震宇我也没有留下多少印象。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次聚餐了,也只是留下了照片而已。后来,我听EC小朋友说,08的新生有个小个子打得很好,运球很稳,投篮也很准,尽管身高欠奉。他把名字告诉我了,但是我总是忘记。我当时正在准备考研,属于最忙碌的时候,很少打球,也没有机会和震宇交手。直至后来同乡会的联赛要开打了,我们得训练以保证配合的流畅性,我才在训练中和震宇第一次碰面。后来,他基本上是以第一控卫替补的身份参加比赛的,打得可圈可点,比曾峥要好些(╮(╯▽╰)╭)。

震宇应该算是个运动细胞发达的人,他除了打篮球外,足球也踢得很好——这是道听途说的,但正所谓空穴来风必有因,我想他的技术也差不到哪里去的。而可惜的是,大四的时候我总是要准备考研,而考完研后DC找我去踢球,我又总是没空,因此一直都无缘观看震宇的惊人球技,一直都没有机会和震宇交手——我踢后卫的,专门铲前锋,咔咔~~

震宇是个全面发展的人,英语不错,因此在外文俱乐部里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好像未来要当社长的样子。震宇很擅长唱歌,记得有一次曾峥童鞋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内容是:“今天晚上震宇在沈师开演唱会,记得来捧场啊!”可惜的是,作为飞机(鸽子)王的我,那天在外面走了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便放了曾峥飞机(鸽子)。后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很后悔,因为我又一次无缘观看震宇弟弟施展才艺。庆幸的是,我临走前不久的那次宵帮聚会后,我们一起唱K去了,我终于遂了心愿,终于听到偶像唱歌了,这兴奋劲不下在广州体育中心看见LBJ。作为一个未来的艺人,应该是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的,也就是,需要一个奋斗的模板——至少现在很多都是这样的,例如张国荣开始的时候是以罗文为模板。而震宇,他唱学友的歌唱得很好,但是我们始终都觉得他应该唱林子祥的,因为他蓄胡子后肯定和林子祥一模一样。

当然,作为猥琐流的接班人,08级的猥琐流三巨头之一,震宇也肯定是个特立独行,从不随波逐流的猥琐仔,只是他的特点不明显,不像曾峥滥情,智权咸湿那样特点鲜明。因此,我们努力地为他发掘,为他发掘自身的特点,可惜在我走之前这个工作都未能完成。我作为猥琐流的元老,没有什么给震宇留下的,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我临走前给他起了个合符组织要求的新名字:震奶。

Tagged with:

生活流沙(十)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4, 2009

关于回家

   
又是关于回家的,好像我没事儿总回家似的。但是,是的,我要回家了,周日就回家,我要回去后再思考思考应该干点什么好,或者我应该好好看看书了,好久没看书,开学的话怎么办??现在也没灵感,写不出东西来了,愁人啊!

 

关于态度

昨天去广州站买火车票,排了10多分钟队,遇上了个更年期阿姨,问啥啥不应,竟然还叫我自己去查班次!可怒也啊,我马上把她数了一顿,买完票就走了。其实像她这种人怎么能去卖票呢?要卖票,先学会怎么卖笑,这才是应该有的专业态度。找个凶神恶煞的来买票,简直是严重影响广州的形象——ANYWAY,坐了这么多年火车,说实在的没遇上几个售票员是态度好的,这就是中国的铁路,IT SUCKS

 

关于拖鞋

昨天出去火车站,顺便到站西的鞋城那边逛逛,挑了一下,买了双CROCS的拖鞋,和专卖店的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价钱。差多少?十倍吧……其实像这种只有设计理念而没有技术含量的东西,进入中国的市场还这么好卖,迟早都是找死的,须知道世界工厂的名字也不是白给的,你们made in America,这边就COPIED IN CHINA了,拿来主义,我们用了很多年了。虽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但也不觉羞耻:毕竟,生活水平摆在这里,想意淫而不花高价钱,发展制造业啦!

 

关于富士velvia反转片

   
昨天顺便到贺信取了一个星期前拿去冲印的照片,拿到手一看,早已经裁好套进了专用的保护膜中了,十分专业。拿起胶片看了一下,柯达的E-6冲洗技术确实很好,而富士Velvia的色彩表现也十分完美,当然理光的测光也十分出色,总体来说,很满意。美中不足之处就是太贵了,胶卷买了41元,冲洗花了16元,总共用了57元,看来以后都是拍Provia好了,25就能买到一卷。

【好丽友,好朋友】智权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2, 2009

 

 

   

紧接着曾峥,下面应该写的便是智权了吧,再下去就应该是震宇了,这猥琐流的三大传人是应该并列在一起写的,这样才能显示出后来者的整体性以及凝聚力。这张照片是在新生聚餐会的时候拍摄的,喝了点酒的智权显得分外羞涩和内敛——当然,表面,只是表面而已。之所以选这张照片,原因很简单,那便是我移动硬盘中能找到的智权的照片真是寥寥可数,在这几万张照片中,我能够成功准确定位的估计就只有这次聚餐的照片了,故选之。

 


对于智权,可以回忆的东西有很多,先从他入学那天晚上说起吧。


与曾峥不同,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我对智权的印象还是颇为深刻的,深刻地我在不短的一段时间内对他或多或少有点儿误解。是这样的,新生见面会上我负责照片的拍摄,因此每个新生的脸孔我都能记住点。在我的记忆中,那天晚上散会后的自由讨论时间,智权是坐在靠门口那边的第一排处,旁边是谁我忘记了。对于他,我们这些老生们私底下是有过讨论的,其中有一个段子我觉得比较有意思:斐姐说起,他们
06级新生入学见面会的时候,她坐在MARK哥的旁边。而MARK哥当时作为一个羞涩的大一新生,可谓极尽冷酷之能事。斐姐说,每一次她问他的问题,MARK基本上是用两到三个字的词组回答的,而剩下的就是单字回答。到了08年,MARK哥已经成长为一个大三的学生了,他觉得应该做一些学长应该做的事。于是,他坐到了智权的旁边,逗他说话,而结果,可想而知。MARK哥后来说,靠,这个师弟怎么这么沉默这么COOL,一句话都不说。斐姐在旁边说,比起你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我自认为是一个勇于挑战难度的人,加上我作为一个大四的学长比起
MARK哥更有那种“做学长该做的事情”的冲动,所以我毫不犹豫地走上去和这个COOL爆了的小师弟打了声招呼,然后就是沉默,我再想说点什么,但他的眼神已经离开我十万里,无奈的我只能黯然退下。


见面会以后和智权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除了偶尔碰到他为阿七的外文俱乐部做苦力以及那次新生聚餐之外,我基本上没有怎么见他了。后来使得我对他的改观的是
2008年的冬至聚餐,那次聚餐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智权。


提及冬至,很多广东人都会心头一震,因为粤文化对冬至十分看重,有一句话叫做“冬大过年”,意思是冬至比过年甚至还重要。冬至是团聚的日子,回想我大学的四年,第一年的冬至是和院里的童鞋们聚餐,喝得眼冒金星以致大家都倒下了,但在冬至聚餐并不是因为东北人也习惯在这个节气来点纪念的节目,而只是为了提前一下平安夜的聚餐,仅此而已。因此,那年的冬至聚餐与冬至无关。第二年的冬至,我都忘记自己干什么来了,跳过。第三年的冬至,在灵光一闪误打误撞之下,我和朝伟参加了由皓之他们组织的冬至火锅会,也因此而认识了
M童鞋,这多少也是有点机缘巧合之意。至于第四年的冬至聚餐,主办方把主题定为纪念,意为一起纪念我和M童鞋的认识一周年。除了我和M之外,同席的还有EC,阿七,杰仔,斐斐以及猥琐流的未来三大传人曾峥、震宇和智权。而在这些人当中,我与智权是最不相熟的,在我的眼中,智权依旧是那个COOL爆的小师弟。然而,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饭桌文化大家多少都会沾染一点,饭桌上是最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的,以后如何另当别论,但当下酒过三巡,便都引为知交了。智权三杯过后,脸都红了,再配上当时修理过的发型,十足一个新世纪的潮爆青年。后来,大家都敬酒,都敬我们两个,这时候智权站了起来,说了一句:“祝师兄师姐百年好合!我敬你们一杯!”当时的感觉甚为震惊,想不到这个曾经沉默寡言的师弟也有如此好玩的一面。


后来,和智权渐渐熟了点,就知道他在见面会上沉默的原因归结起来只有两个字:害羞。然而,害羞的人一旦和别人玩熟了以后,往往会表现出他内心真实的一面,而智权这个师弟给人的感觉就是做事认真但是比较单纯,而且比较大方豪爽,所以后来我们成立了宵帮后,便以民主抉择的形式,选了智权为帮主。智权除了上述的优点外,还有一些不可替代的优良特质,那就是猥琐和“咸湿”(好色)。对于猥琐,智权作为猥琐流的第五代传人,肯定要猥琐到一定程度的,这个他自己也承认。因为“无猥琐,不欢乐”,猥琐流的存在使得同乡会的弟子们活得更快乐,堪称同乡会的“艺员部”。至于“咸湿”,那是每个男人都应该具备的特质,只是有些人会表露在外面,我们认为他真诚;有些人原本是极度“咸湿”,却要在别人面前表现得道貌岸然的,这种人我们认为他虚伪。我觉得智权是一个非常真诚的人,至少在组织面前是这样的,他其实并不是很色,只是因为他看起来很乖,有时却突然爆发出一两句很极端的笑话,逗得满堂欢喜,所以即使是强加,我们也要说他是“咸湿”的,这是组织表决通过的,这是民主投票的结果!(有人说,民主是大部分人的意见强奸小部分人意见的工具,此言甚是也……)


最经典的一次,莫过于我毕业前的那段时间,宵帮在学校对面的大排档吃宵夜。酒足饭饱后,我们决定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当然,基本上是大冒险。在某一圈中,智权猜错了数字,成为落败者。正当长老和帮员们在讨论如何惩罚的时候,我四下扫了一眼,每个档口都坐满了人,于是计上心头:“智权,这样吧,你跑到人群上方,冲着下面大喊‘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这个建议一出,大家都非常赞赏,当然,除了智权。在一番半推半就后,智权走到马路边上,大喊一声“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结果是,全场观众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而智权则气定神闲地走回来接着玩下一把。之后的某一圈,又是他,这次不知道谁想到了个惩罚措施,要他一边唱着歌一边穿越各家大排档。这次智权显得相当
ENJOY,一边唱着《有只雀仔跌落水》(好像是这首,反正是儿歌)穿越了4家大排档,然后又唱着回来,而我们这群坏人,则在醉生梦死之中发出一阵阵最爽朗的笑声,可谓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我们已不知何处去了。

 

Tagged with:

【好丽友,好朋友】曾峥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1, 2009

 

 这张照片是我在端午假期拍摄的,当时我们在五爱市场等车。Kodak200,后期处理成黑白。

   


曾峥是我在大学最后一年所认识的,他是辽大
08级的广东小师弟,湛江人,读经济。很抱歉没能够记住你的专业,因为在我眼中经院的人都是一个专业的:经济,和钱紧密相连,这是一个粗浅而简陋的看法,因为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人,我有时候很难把关于钱的东西划分清楚。


初次见到曾峥,应该是在同乡会的新生见面会上。当时会议准备结束,我们需要统计一下
08级的大一新生有多少人能够加入篮球队和足球队,当时有不少人举手,从后来的事实可以得知,他当时的手应该是举了起来的,我这也算是对他有“印象”吧。而真正有点印象的是在同乡会的中秋聚餐暨新生聚餐的PARTY上,那天我和法学院的新生子昊、岳睿等人同席,而曾峥则在我隔壁而又隔壁的那张饭桌。那天晚上喝酒喝得正酣,我找杰仔打听了一下大一新生的情况,他说那边有个师弟是打控卫的,我说那我们过去看看吧。到了那张饭桌旁边,我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T恤,T恤上印有I3标志的小孩正在和一个同样小的师妹聊得正欢,而我们的出现正好打破了这种浪漫而快乐的氛围。我和他打了招呼,说:“你就是打控卫的那个师弟吗?”他说是,我说以后一起打篮球吧,多多切磋一下。


真正把我和曾峥联系到一起的是篮球和摄影,其中篮球为主,摄影为辅。


关于篮球,虽然我们一起打篮球的时间比较短,但由于一起玩的次数比较多,因而我们便渐渐认识了——这是篮球的一个好处,这项甚为普及的团体运动很容易便把原本并不相识的年轻人变成惺惺惜惺惺的朋友。曾峥曾经向我请教过一些问题,例如如何投三分球,打控卫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以及配合上的一些问题,我便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他。在打半场的时候,曾峥还算是比较全面的,虽然经验不足,但是凭借着快速的变向突破以及有时挺准的投篮,往往也能打开局面。只是由于他的身体太过单薄,而且经验不足,打全场的时候会比较容易吃亏,甚至沦为一个定点投手。


很多时候速度加上单薄的身体,这两大特点的结合一不小心就是等于受伤,而他是最好的例子:经常扭伤脚踝。记得我临毕业前的那个月,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每天上午都一起打篮球,我是上午打,而他下午也打,一天两次。终于有一天,他告诉我脚又崴了,好像就在那天他还说过“好久不‘拗柴’了”这种幼稚的说话,需知道人一旦放松警惕,很容易就会中招:像他这种“开口中”的人,在我们这个泱泱大国中不占少数。一直以来,我觉得粤语形容一些状态总是特别贴切。例如扭伤,东北话叫做崴脚,而粤语叫做“拗柴”,像折断柴枝一样,仅仅是想一下就觉得很佩服古人的智慧了,而如果你是“拗柴”的那位,你肯定会更加佩服。


话说曾峥童鞋那次拗柴后,回去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一瘸一拐地移动到阶梯教室上刘铁的公开课。当时见他进教室时候的熊样,我是真切地感受到人的天性中是会幸灾乐祸的,因为即使我心里面替他感到可惜可怜可悲,但是我的嘴角却可耻地翘了起来,这证明我笑了,证明我也是一个混蛋。下课后,他给我们秀了一下他的右脚(应该是右脚吧……),肿的像肇庆的裹蒸棕一样,比正常的大了一圈。我便脸色凝重地告诉他,来我寝室吧,我有一瓶活络油,我舅舅学过跌打,我可以帮你揉一下。于是在我的这种偷换概念的蛊惑下,他痛苦地爬到了我五楼的宿舍,接受我的“治疗”。我说古有关云长下棋刮骨疗毒,到了近代也有周星驰看
A片取子弹,那么我们搞点什么好呢?最后在讨论后通过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方案,就是一边看黄子华的栋笃笑,一边给他揉脚踝。


那天晚上,只要是耳朵稍好点的童鞋,都能听到
B3宿舍楼不时传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和一声声痛苦的哀鸣,而且两者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个中原因,相信大家定能知晓。


关于摄影,曾峥和我有着不少的共同点——至少他家用的
DC和我的是同一个系列的。我平时在校内加了好友,一般会做几件事,而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看看那人的相册,看看照片多不多,质量如何。那天加了曾峥后看他拍的东西感觉还不错,后来经了解,知道他也是个爱好摄影的人,正好趁着上学的时光多多学习。想当年我也是这样的一个毫无经验毫无知识的人,后来我把图书馆关于摄影的书大体上看了一下,勤加实践,便也对摄影有了点个人的认识。而他现在似乎也在走我走过的路,不断地学习,实践。我当然希望他有毅力能够从最基础的东西学起,因此极力怂恿他买一台二手的SLR学习一下,因为数码太随意了,也许只有一卷卷的胶片才能让人珍惜每一次按下的快门。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美好想法,但是我也真的希望他能够好好学习技术,以后给师弟师妹多拍照。


而后来,我们成立了“宵帮”,曾经一个星期三次晚归,整得大爷们都烦了,我们却乐此不疲,只是渐渐收敛;在我走的那个晚上,曾峥童鞋和一大帮人送我离开,场面感动。这些事情,无论过去多久,都值得我去回味,直到记忆的尽头。

 

PS:无论把这位童鞋说得多么好,写得多么感人,曾峥他作为猥琐流的传人这个基本事实是五十年不变的,这是我们的基本路线。

Tagged with:

生活流沙(九)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21, 2009

7-21

 


关于滞留广州


这次暂住广州的时间真的是长了一点,而且估计还得过几天才走,而身上的
MONEY却所剩无几了。因此,钱的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从人类发明货币至今,我是如此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是多么需要点钱——因为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估计可以见到的不久的将来,呼吸新鲜空气都得付费,当然,城市空气随便吸,只要不死人的话。

 


关于
M童鞋


为了方便以及低调而华丽地称呼某人,所以就叫做
M童鞋吧,真是既低调而又华丽。那天和MARK&NOI看完双年展,然后千里飞奔到广园客运站去接M。我在客运站的对面一直等啊一直等,终于等到了那辆“空港快线”,然后看到M背着一包行李笨笨地下了车。我帮她拿行李,然后接她在广州暂住。本来计划当天晚上就去夜游珠江的,不过后来一方面是我太累,另一方面是因为台风要过境,天气状况不佳,只能推迟行程了。第二天带M去看双年展,这是我第三次看了吧(⊙﹏⊙b),估计我已经被这些伟大的作品熏陶了不少,技术也应该有所长进才对。看完展览后,我们去天河城找东西吃,很失误地在那家ICOOL吃了两份很一般的意粉,以及一份所谓的芒果班戟,SO horrible~~我们一边走一边在说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家店我们以后不会再来了。正在这个时候,服务员戏剧性地来了一句:“欢迎下次光临。”无语了。


晚上,我们看了几部电影,感觉挺不错的。有
FUNNY的,也有刺激而严肃的,相同的是,这些电影都是EC传给我的,这使得我有点想这个混人了。

 


关于
K20D


就在
M童鞋将走的时候,接到了SEAL的电话,那丫以一副暴发户的口吻说:“绵羊,我爷爷给了我1000英镑,我有钱买单反了!”看见他那么高兴,我也很高兴,那丫终于有钱买相机了,想当年我买单反的时候他就想买,结果等了两年,终于媳妇熬成婆,而单反也即将到手了。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准备把未来的孩子也改名做尼康的人应该会买N家的机器,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就没必要出场了。不过他想买的D80早就退隐江湖了,而D90又太贵,因此他考虑入手PENTAXK20D,一台我曾经做梦也希望到手的相机——当然,现在这台机成了K7了。先是昨天下午和他去太平洋的宾得专柜看了下,行货5700不带票,送卡送包。只是那个销售的人态度极其恶劣,而且长得尤其JS,和我以前买机时候那些人完全不一样。因此,我们走了,SEAL再留一天。


今天上午,我们到了传说中的盛贤摄影器材城。到了那里我更深刻地理解一句俗语: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那里的东西挺多的,但是看起来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全的。和所有地方一样,那里的店面最多的还是
CN的,而P的则要细细的找才能找到。后来,在一番搜刮后,总算买到了一部20D的行货,4680RMB(靠……),后来又买了一个1855的水货镜头,750RMB。之后还有卡、UV、摄影包、电池等,花了5713元,可谓是成功的一天。


至于我这两天,则败了一张
KINGSTON4G卡,以及一条快门线,虽然不是很贵,但是对于一个穷人来说,不是一笔小的数目了。

生活流沙(八)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18, 2009

2009-7-17

 


关于午饭


印象中,每次在广州暂时落脚的时候(现在经常暂时落脚),假如我不外出的话,午饭都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在叔叔这里中午基本上没有人,所以午饭要自己解决:这还真是个不大不小的问题。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下厨是没有问题的,甚至还做得不错,有几道拿手小菜,三五个人一桌没有问题。问题是,如果只做一个人的饭呢?那则是很麻烦的一件事:一个人煮饭,吃饭,洗碗……至少在我看来,只是自己的话不用耗费那么多的心思,随便填饱肚子就可以了,吃什么都行。综合各方面因素的考虑,我找到了一个吃饭的好地方:“鹏记粥粉面”。鹏记就在我叔叔家楼下,走路的话几分钟就到了,那里的排骨蒸饭颇为不错,配上了我最爱的花生豆,每份售价
8块钱,可以接受。


这家店中午卖饭,上午卖的则是广东的传统早餐,例如生滚粥、拉肠、濑粉等,做得尚算不错,价钱也颇为公道。有时候我上午心血来潮就会到他们那里吃早餐,吃完了就直接出去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这家店虽然小,但是对于我来说还是很有回味的价值的。记得
4月中旬回广东参加暨大的研究生复试,同行的还有新闻的王玲,她是第一次来广东,因此对一切的事物都充满了新鲜感。有一天上午,我就带她到楼下的鹏记吃拉肠和生滚粥,她说很好吃,而且这些场景“感觉就像在电影中一样”。我想,那一定是港产片了,呵呵。这些生命中的点滴,因为不可复得了,所以回味起来特别有意思。

 


关于主流


下午到暨大办完了宿舍申请的手续,便转而乘坐
224到东峻广场,然后走了不短的一段路,终于走到了传说中的梅花村22号,传说中的贺信彩印中心。如此大费周章是因为国内能够冲洗反转片的地方确实不多,通常大城市才有通过E-6认证的冲洗店,广州好像只有四家,我便挑了最近的一家去了。到了才知道,原来贺信和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是连在一起的,所以我还顺便看了一下那里的摄影展。摄协里面没有人,随便进,我逛了一圈以后心生向往之意,只是后来在角落处看到了一箱箱的退稿后才心生凉意。虽然有的确实拍得不怎么样,但是我相信这些数以万计的照片中肯定有遗珠的,我也很怀疑摄协的评审。因为在大部分的地方,只要你在某个领域成了主流的话,你就拥有话语权和决定权,游离在主流的评审标准外的作品,很难获得赏识——更何况贵国60年来都没有什么破格录取的传统,当然,中间十年除外。我突然想到同龄人说过的一句话:“文坛是个屁,谁也别装逼”,于是便离开了这个主流的地方。

 


关于小倩


晚上约了小倩姐姐吃饭,地点在北京路步行街。并不是对商业区趋之若鹜,而是因为她在那里居住和工作。
6点钟到了北京路,联络后走到了天河购物中心,在前面的广场处看到了久违的小倩。她依然是那么娇小和漂亮,我开玩笑说,除了身高没变之外,人靓左唔少啊!随后我们到了一家叫做金招牌的地方吃饭,还不错啦,不过我们旨在聊天,但求言欢畅。我说,以后我到广州来读书后就可以经常一起出去玩了,然而相谈之后才知道小倩这个月工作完后就辞职了,回家准备公务员的考试,可谓是重新开始一种生活了,这确实是一个需要勇气的选择。之后陪小倩去新华书店买了本曾经的畅销书《巴别塔之犬》,原因是她最近想看书了,而这本书我个人认为是畅销书中比较深刻而又有可读性的一本。


相聚匆匆,散也匆匆,但是总会有重逢的时候——也许这就是人生吧。

生活流沙(七)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7月 18, 2009

 


生活流沙

2009-7-16

 


关于偷懒


事实上是,我很久没有更新过博客了,这和每天更新三次博客的重口味男阿当形成了明显的差距,这对于可持续发展相当不利,应当改进改进,至少应该经常写一下,动一动手。懒惰,俗称偷懒,其实是人的一种天性,惰性,是人天生就有的,是那种只能后天抑制而不能彻底除去的固有属性,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说,惰性应该是属于本我的范畴,但是我觉得它要比性本能强多了。本我,自我,超我。举例来说,在地铁上你遇到一个漂亮而又性感的女孩,尽管你的内心已经蠢蠢欲动,浮想联翩,但是出于道德和理性的考虑,你是不会冲上去把她摁倒在地的,你最多也就是在那里意淫,或者使得自己非常苦闷,但是欲望会被抑止。惰性就不一样了,它不会超越道德的范畴,而理性则是与惰性抗衡的唯一力量。没有了道德的支撑,理性的力量很难抑制来自本我的冲击,因为人生而成为一种本我的动物,而自我的理性和超我的道德都是基于社会和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属于后天强加的。因此,我们在上自习的时候喜欢偷懒看看杂志,虽然理性告诉我们这样是影响学习的,但是本我的声音更响亮:劳逸结合嘛!


我最近很少更新博客,原因都在上面了。

 


关于肇庆


之前回肇庆一个多星期了,在家里过得很舒服,只是回来这么久,只是见过沈山同学,以及打篮球的时候碰到一个认识了好几年的球友,至于其他人,还没有来得及见。因此,总是有种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觉。还好后来机缘巧合,放放小朋友大驾光临,缓解了一下我的的寂寞情绪。我带她去看了牌坊一带的夜景,去了宝月台塘拍荷花,登了宋城墙,入了七星岩,走了鼎湖山。拍了很多照片,充实而快乐地过了两天。送她走的那天下午,百感交集,远在英伦三岛求学的她,回来的机会太少,这次一别,不知何日在会。
K100D VS K200D的场面恐怕成为绝唱了。


上一次一起拍照的时候是在
20071028日的北陵公园之行,那天很冷,所以记忆犹新。放放说到时候到了英国要赚钱买个单反,好好再学摄影,后来竟然成真了。然后一年多后,我们手上都有了属于自己的相机,而且还一起去拍照,交流经验,这种感觉真是很奇妙,似乎冥冥中自有主宰。以后希望放放能够坚持学习摄影,多拍些好照片,也不枉我倾囊相授啊,呵呵。

 


关于重逢

   

重逢在汉语词典里的意思甚为简洁:分别后又见面
;再次相逢;再遇见

久别重逢。好一个分别后又见面,说得如此简单,如此超脱。而真正在生活中,恋人的分别是痛苦的,偶尔分开一下未尝不好,但是长久的分开,聚少离多,真可谓是不恨离别恨离愁。和
M分开了半个多月了,虽然每天不时会飞信一下,经常也会打电话互相问候一下,但是总是比不上见面来得直接。18号就能见面了,虽然时间有点短,但是总比没有强。毕竟,自我毕业后,聚少离多,因此要更加珍惜相见的日子。

【好丽友,好朋友】镜新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6月 19, 2009


 

 


镜新是我的广东同乡之一,英文名是
VINCE
CARTER
,是他某天心血来潮给自己起的,这个做法和他其它做法一样很傻帽。镜新同学是东莞人,小我一届,是敏敏的初中校友,不过后来敏转学了,之后就一直都没有再见过,直到敏入学后一段时间才相认。提起镜新,我们更乐意叫他做新哥吧,因为他总是说要接下肖某的衣钵,做辽大广东同乡会的“东莞大佬”,既然要做大佬,那么称呼一声新哥也是应该的吧。


镜新在性格上很随和,至少我认识他这几年来都没有见过他发脾气,即使是生气的话,他也多是自己一个人在生闷气,然后自己找个解决方法了事。虽然他偶尔会告诉我他们班有个人怎么样,要找人去干他,但在我的“身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精神的折磨”理论的调教下,他便打消了揍人的冲动。我告诉他,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滴,对付敌人,要用计谋……非常扯蛋的理论,却错不到哪里去。


第一次见到镜新,是大二那年十一黄金周,同乡会组团到丹东宽甸县的天华山旅游,当时我与他都参加了。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沉默,和与他同届的神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活泼乱跳,一个默不吱声。因为他如此之酷,加上未老先衰有几根白头发,我曾经一度以为他是师兄,还好之后打听了一下才没有摆大乌龙。后来我问他你当时为什么那么装,他说:“遇到陌生人我害羞,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就不说了。”害羞?
OH MY GOD!不过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倒认为他说的话是真的。

089月,按照每年的传统,广东同乡会都会有一个新生的见面聚餐,现在比较时兴和中秋节连着搞,一箭双雕。每次举办这种活动的时候都会统计人数然后收钱,这是常规,只是那天我和新哥他们打完篮球后,我问他报名没有,他告诉我没有。这是大出我意料,我当时总觉得像这种大型的聚会和娱乐活动新哥都会是第一个报名的,但是他竟然说不去。我问为什么啊,这么高兴的一个聚餐。他说,那些人我都不认识的,去了会好尴尬……之后我花了两个小时向他解释去这个中秋聚餐兼新生见面的聚餐有多少好处,说了半天,我喉咙都干了,新哥的回答是:“等我考虑一下吧,考虑一下再说。”“你有什么可顾忌的呢?”我问。“我害羞啊……”童鞋我当场晕倒。最后,镜新还真的是没有去,令我感到非常失望。


新哥的弹跳是同乡会中最好的,他身高不到
17,但是跳起来照样手抓篮筐。在他热衷打篮球的时候,每当投篮或者上篮,他都会先跳上空中,等防守的人动作做完了、落地了他才出手。他的滞空时间非常长,我们总是说他跳起来要先想想干什么才会继续。热爱打篮球的新哥一碰到我就会说NBA,而且一说就是半个小时以上,作为“资深”的篮球迷,这种谈话令人相当之愉快。后来他迷上排球了,于是便整天跟我说排球。当然我很配合,他有比赛的时候我还会去给他加油。


新哥的审美观非常特别,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他
把经济学中的“三驾马车”理论成功地运用到了生活当中,并评选出了同乡会的三驾马车;此外,他还是“审美流”的开山鼻祖,真可谓前无古人,当然我希望后有来者,因为这样的童鞋太逗趣了。“审美流”是我定义的一个门派,当然还有兄弟门派“猥琐流”,代表人物肯定是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老人家了。审美流是如何出现的呢?这和新哥有着直接的关系。须知道新哥的审美观是很独特的,他乐于评论女生的相貌,(其实这是我们大家的爱好吧)而且会把他的看法与我们分享。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因为他每天都会告诉我遇到了美女,开始的时候我还很羡慕,怎么这个小子RP这么好,总能遇到呢?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他说你看那个女孩漂亮不?我觉得她太漂亮啦,怎么可以这么漂亮的?上帝真是不公平!我回头一望,一件猪扒飘过。此后,大家都知道他的审美独特了,审美流从此形成。只是现在,没有谁愿意做接班人而已……

 

Tagged with:

【好友系列】David Lee·老二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6月 17, 2009

   

 

   
老二是我的同班同学,我班仅有的八名男生之一。他的全名叫李伟达(当然,也是艺名),丫本来没有英文名字,不过后来我们图个过瘾,给他起了个英文名叫David,因为他姓李,所以也叫David
Lee。那时候每看到纽约的比赛的时候,如果老二在场,我们就会大声喊David
Lee……叫老二有点大不敬了,我想应该叫二哥才对,这是尊称。大一的时候,他们宿舍按照年龄排座次,老二本来已经够老的了,不过遇到我们班的老大爷只能屈居亚军,从此被人称为老二,也有人不厌其烦给他加了个字,称傻佬二。

 

   
二哥来自喀左,据说是朝阳的一个地方,居民中有很多蒙古族的人。而按照我所记得的他当年回忆自己的峥嵘岁月的词句,老二家乡除了有淳朴的大自然风光外,民风还比较彪悍,时不时会打上几顿群架,动家伙也是很平常的,因此我从来没有提出要到他家看看。但是二哥和他家乡的人不太一样,他十分瘦弱,配上黑黝黝的皮肤,颇有一种非洲难民的感觉,只是肚子没有那么突出而已。对于自己的瘦,二哥是不太愿意接受的,他总觉得自己应该更壮一些,以致于他每次来到我们宿舍,都会上体重秤上称上一称。不过我们上体重秤上称体重,一般会说“哇靠,怎么又重了!”或者是“欧耶,今天我轻了二两!”至于二哥,他会摇摇晃晃地走进我们寝室,飘上秤上,然后愉悦地大声喊道:“你们看,今天我重了,要突破一百二了啊!”对于这种有增肥倾向的人,我们宿舍一向都是施以拳脚,一顿臭骂,然后让他思想有多远,给我们滚多远。

 

   
二哥的酒量很好,至少曾经是那样,一个人挑下四五个人不在话下,至于陪他单喝那就是自寻死路。虽然今时今日二哥已经不再是那个叱诧酒坛的酒鬼,但是正所谓破船也有三斤钉,瘦死的二哥比马大,他还是很能喝的,至少我就没有见他倒下过。通常,有些人是喜欢睡到十点多才起来的,而二哥则是常常能够一觉睡到十一二点,让人很难分清到底哪天是宿醉未醒。

 

   
在学习这方面,我们是不用担心二哥的,因为他从来不学。如果哪天二哥去上课了的话,那只能说明那天天气很好(二哥有点腿脚不便),或者是他那天的心情比天气还好。至于到了教室他会干什么,无非是两件事:1.睡觉;2.看小说。小说这方面,二哥还是看了不少的,其中百分之九十都是武侠小说,可谓阅遍金庸古龙梁羽生,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不知名作者写的武侠小说。据说有一次他在书店看到一本书,书名不知道是什么,但是写着是“金庸新著”,他以为是金庸又出新作品了,于是便满怀期待地租了回去看。回去一看不对劲,细心看了一下封面,原来是“金庸新
著”,别人打了个擦边球,而他则被忽悠了。怀着愤懑的心情,他立马就把书还了回去,也不愧为一个有原则的人。

 

   
在另一方面,老二是个很骚的人,怪不得李博会叫他骚老二。他经常走进我们宿舍,然后说,“哎,大家看我帅不帅?”或者是说“来,帅哥,亲一口。”他的性取向是和大部分人一样的,属于异性恋,正因为如此所以才让我觉得特别恶心,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狂揍他一顿。但总的来说,他是个幽默的人,是一个好人,让人容易接近。

 

   
二哥是个烟鬼,每天都得抽上不少的烟,对于这个我很理解,但是却不怎么赞成,毕竟吸烟危害健康嘛,能少抽还是少抽的为妙。

Tagged with:

【好友系列】大鹅,阿德,肥罗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6月 16, 2009


阿德这个名字应该算是我室友的艺名了,像这样的艺名还有很多:年代久远的叫大鹅(讷),据说是他的高中同学给起的;比较形象的则是“肥罗”,和他的体型非常匹配。至于阿德这个艺名,应该是他自己最喜欢的,因为他最喜欢的足球明星是巴西的Adriano,中文翻译阿德里亚诺。


从性格上来讲,阿德同学绝对是一个YES MAN,是一个好好先生,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一般会答应的;如果是太过分的要求,多说一会也会答应。因此,我每次有什么别人不愿帮忙的事情的时候我第一时间会想起他,因为在他这里通过的可能性最大。阿德同学是一个从来不会急进的人,他也是一个乐天知命的人,对于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会有两种态度:1,老子不干了,爱谁干谁干;2,爱咋咋的,随便吧,一切随缘,船到桥头自然直。


作为中文系的NO.1 YES MAN,阿德同学的人气相当高,我们可以轻易地在任何的一个群体的活动中找到他的身影,能把他称作“通吃男”么?也许可以吧。不过他对交友方面是基本上不会主动的,更多的时候和别人自然而然就认识了。做他的朋友很舒服,从来不会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这四年来我从来没见过他发脾气,即使是不开心的时候他也会装作无所谓,不希望朋友担心。


作为一个东北的纯爷们,阿德同学有着东北人与生俱来的幽默,有时候会演变成黑色幽默,很黑很黑。有时候正说着说着话,他突然一停,然后说一句很无厘头的笑话,谈话的气氛就会变得相当活跃。幽默,这绝对是一种很有用的能力,既可以调剂生活的压力,又可以令到交流变得愉快。


说实在的,在大学这四年来,阿德同学算是和我相处得最好的几个同学之一了,尽管他和所有人都相处得很好。但我觉得即使这样,多年以后我回忆大学生活,和大鹅同学相处的日子无疑是我大学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记得刚入学的时候,大鹅是第二个来到我们寝室的,他当时带了很少东西,只是一个行李袋,别的基本上什么都没有,不像我带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而到了现在大四快毕业了,他的行李依旧比我要少得多,这是为什么呢?后来通过交谈,我终于知道他原来是一个农村的孩子,家在葫芦岛绥中县的某个小村,由于没有去过东北的农村,所以我基本上对绥中没什么概念。我想我们的友谊是从NBA开始的,确切地说是因为我们都很喜欢体育运动,所以有着更多的共同话题。当时,他喜欢KOBE,我喜欢T-MAC,但是作为一个寝室的,我们很河蟹,没有演变为K24的球迷和T1球迷的对峙。当然四年过后,KOBE拿总冠军了,而T-MAC则在场边看着火箭过首轮,都可谓造化弄人了。我们曾经经常一起打球,我们合作的最辉煌时期是参加院里的三对三比赛,我们班拿了第三名。然而多数的时候,我们都是随便玩玩,就像大多数人打篮球那样,投投篮,开个小场。大鹅同学常常自诩为射手,但投不进的时候就不投了,不像我那样投不进就投进了为止。不过说句实在话,他投篮的姿势虽然不漂亮,抛物线也偏平,但是还是蛮准的。


大一的下学期,当时五一黄金周还有七天假,我计划是三天去大鹅家,体会一下农家生活,而后三天则去大连。当时他告诉我,我回家的时候坐火车可轻松了,买个站票,站不一会儿就有座了。而事实上是,那是我坐过的最挤的一趟车,挤进去站着,连蹲都蹲不下。就这样,我和身边的N个东北大汉摩肩接踵,挤来挤去,憋着尿站了六个小时,终于在早上到了绥中县。在稍微整顿一下后,我们又坐上了一台破旧的公交车,辗转一个多小时,到了群山环绕的一座桥附近。半个小时后,他老爸以及乡里开着摩托车出来接我们进乡,在经历了一段生死时速后,我终于到了他的家——一座典型的东北小平房。这是我第一次深入东北的农村,也是我第一次尝试乡村的生活,那种感觉非常奇妙,到现在我依然记忆犹新:那是两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生活习惯的交流,住在他家的那几天可真有种远离尘嚣的感觉。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家的大黄狗,尽管它已经被卖走了;到现在我依然记得他们家的热情好客,他父亲的健谈以及他们给我做的农家小菜;到现在我依然记得我们为了发一条短信得爬个上百米到山顶上,就因为中国移动的信号没有覆盖到这个群山环绕的小山村……有太多太多的第一次值得我想起,值得我回味了。


另一次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则是08年的暑假,由于要准备考研,我就提议和大鹅合租一个房子,后来很幸运,房子找到了,由于之前是朋友租下来的,所以租金并不是很贵,而且还有有线电视,可以看看奥运什么的。那次租的房子是一个套间,有两个房间,一大一小,大的我留给他了,小的我住,因为我不喜欢那全景落地玻璃窗,太亮了。当时条件比较简陋,我找了两辆自行车,一人一辆,有时候可以一起骑去附近吃饭或者买东西;我借了敏敏的电饭煲,加上我自己的,两个电饭煲一个煮饭,一个做菜,真可谓把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我们一开始打算是大家轮着做饭,后来我发现我会做的东西更多点,所以我做饭的次数也就更多点了。沈阳的夏天不算热,但是也足够饭菜变质了——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我们当时做的菜都是一天吃完第二天就做新的。不过解决问题的方法终究还是出现了,大鹅做了东北特色菜酸菜粉条炖猪肉,由于是酸菜,怎么放都还是酸的,于是我们就不时做一大锅酸菜炖XX,吃上个三两天再说。当时说是复习,但说实在的看书的时间不多,每天忙买菜做饭都够我烦的了,再碰上个北京奥运会,因此我们的这个假期都是在上课和看奥运中过来的,至于自己复习的时间?基本上没有了吧,呵呵。


089月份开学后,我开始正式进入考研的复习状态,而我们寝室的几位童鞋自然也不甘落后,也开始好好地复习了。但是这种自己靠自己的复习真的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此我白天上自习的时候总喜欢叫上大鹅,尽管我们彼此能够互相帮助的地方不多,但是互相监督也是好事。只是丫总是一到自习室就睡觉,整得我也总是昏昏欲睡。解决方案?有,喝咖啡,每天一杯。结果是我喝到肠子轻微发炎,拉稀,而丫没事儿。我们先后转战过图书馆和阶梯A教室,在阶梯A复习的那段时间里,通过统计,我们能够准确地知道到底哪一天哪一节课哪一个教室是空的,因而在阶梯A上自习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因为你可能得不断寻找可以学习的空教室,就像候鸟不断变换栖息地一样。虽然后来,丫受不了这种在空教室上自习的日子而又一次投身图书馆7楼的怀抱,但我们、我们寝室的同学始终在相互鼓励,这为我们熬过这艰难的几个月提供了难以替代的精神支撑。


到现在,临近毕业了,我在东北的生活也走到了尽头,但我相信真正的友情是不会因为地域的改变而褪色,人生中最宝贵的思念所处的朋友将会是一辈子的,I Just believe it.

Tagged with:

生活流沙(六)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6月 16, 2009

 

关于偷懒

昨天晚上,潘小当童鞋问我为什么不写博客,我说最近都忙着应酬的事啊。但我想也是吧,确实好久没有写了,上篇博客竟然是522日的,一不小心就大半月了,连K7都被炒得红红火火了,而我还练键盘都懒得打。历史告诉我们这样是不行滴,既然不是无事可记的话就应该多记点事儿吧,免得以后失忆了还找不回来。

 

关于失忆

既然一不小心开了个头,那就说一下失忆吧。失忆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可怕程度我觉得可以和新哥的审美流相提并论了。我一直都觉得,人活一辈子,记忆是最重要的。记得那时候看HEROS,有一个海地人,他的超能力是把别人的记忆擦去,而被擦去的记忆是永远恢复不过来的。有一次他执行任务,把一个老人的记忆一点一点的擦去,从他的女儿开始,然后是妻子……这个对于我来说比恐怖片什么的要恐怖得多。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因为我矫情,因为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我高中的时候有一个关系很不错的朋友,虽然曾经发生过一些矛盾,但是后来我们还是和好了,我一直都把他看做我的好朋友。后来有一次,他从北京回来后就认不出我了,一问其他人才知道他滑雪的时候撞到树,脑震荡失忆了。这有点假,很像电视电影里面的情节,但当这种情节发生在你自己身上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很奇怪。(当然,如果中奖五百万的情节发生在我身上的话我会很惊喜)

 

关于新哥和审美流

   
可以说,通常像这种没来由的人和没来由的事儿都会让看客纳闷,就像某天上午你突然知道你新买的电脑要被绑个绿坝一样,确实很纳闷。但是新哥绝对是那种值得一提的人物,真的。新哥是经济学院的一个不太起眼的童鞋,和其他的童鞋一样淹没在童鞋海里。但是他在广东同乡会中则有着崇高的地位,因为他把经济学中的“三驾马车”理论成功地运用到了生活当中,并评选出了同乡会的三驾马车;此外,他还是“审美流”的开山鼻祖,真可谓前无古人,当然我希望后有来者,因为这样的童鞋太逗趣了。“审美流”是我定义的一个门派,当然还有兄弟门派“猥琐流”,代表人物肯定是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老人家了。审美流是如何出现的呢?这和新哥有着直接的关系。须知道新哥的审美观是很独特的,他乐于评论女生的相貌,(其实这是我们大家的爱好吧)而且会把他的看法与我们分享。这样一来问题就出现了,因为他每天都会告诉我遇到了美女,开始的时候我还很羡慕,怎么这个小子RP这么好,总能遇到呢?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他说你看那个女孩漂亮不?我觉得她太漂亮啦,怎么可以这么漂亮的?上帝真是不公平!我回头一望,一件猪扒飘过。此后,大家都知道他的审美独特了,审美流从此形成。只是现在,没有谁愿意做接班人而已……

生活流沙(五)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5月 21, 2009

 

关于停水停电的后续版本

   
早上一起来,发现学校还是毫无悬念地停电停水了,没有任何奇迹的发生,还好昨天晚上准备了一些水,否则上午起来甚至会无法洗漱了。但是有时候人就是会有条件反射,像我寝室的大鹅童鞋,一大早起来想开电脑上农场收东西偷菜,结果下来才发现没有电了,只能郁闷地去水房洗漱,然后准备一下出去推销油画。到我们吃完早饭出去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四十了,我说你丫不行啊,这班上得迟到早退的,他说,“估计老板知道后得骂死我”。我想,你也不会介意这个吧,呵呵。

 

   
说起来我们学校每次停电的时候都会给出一个恢复供电的时间,不过按照传统来说,只有迟的,没有早的,例如说今天停电停到5点半,那么6点半恢复供电就差不多了。辽大的这种把一切都推迟的传统深深地影响了我,我上大学之前是从来不迟到的,而到了现在,我是从来都不早到——看来我得赶紧改过来才对。

 

关于看球

   
停电阻止不了我看球的步伐,童鞋我起个大早不为别的,就想到外面的网吧看看东部决赛魔术对骑士的第一场。其实我一直是一个NBA的忠实球迷,从初中的时候开始,基本上是有球必看。记得大二那年看季后赛,当时连续两个星期都没有上课,甚至连杨太的课都逃了一节。想起那个时候,不由得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可能是准备考研的时候被压抑得太久了,很多事情自己想做但是却做不了,自己都和自己过不去,那样的日子过得非常痛苦,唯一解放的时候就是晚上和小潘童鞋打几把拳皇97,虐完他以后心情就相对好点了。不过,到了现在,我连考研的复试都已经通过了,也已经被暨大录取了,基本上没有什么压力了,我想,看看球也不算过分吧?不过是想把该补回来的都补回来罢了。

 

   
怀着这样的想法,我骑着单车到学校对面的绿色空间网吧,上次来这里的时候应该是两三年前吧,现在的网吧设备比以前好多了,屏幕都换成了22寸的宽屏,CPU是奔腾双核E2200,2G内存,1T硬盘,座位也比以前舒适了。

   
说回这张比赛,詹姆斯打得非常神勇,几乎是给人一种天神下凡的感觉,全场砍下49分,外加7个篮板8个助攻2个抢断3个盖帽,就是这样的数据也无法帮助骑士取胜。最终骑士以106比107输掉了比赛,更令人沮丧的是LBJ在最后的一次突破中伤到了膝盖,伤势未明。其实这样的局面是可以避免的,骑士上半场一直打得顺风顺水,半场结束前小莫在后场三分线投中了一个超远距离的三分球,将分差拉开到了15分之多。不过这一切都在下半场发生改变。骑士整个下半场仅仅得到了可怜的43分,而他们的对手,客场作战的奥兰多魔术则得到了59分,仅仅是第三节就以30比19领先骑士11分。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很简单,看看双方的板凳得分就知道了:25比5!骑士板凳的得分仅仅是对手的五分之一!

 

   
说实在的,骑士能够走到今天,LBJ是最关键的因素,没有LBJ,骑士不过是一支烂队。阿德尔曼能够在T-MAC缺阵的情况下凭着一帮替补打到季后赛第二轮,甚至把不可一世的湖人队拖进了“抢七”,而麦克·布朗作为骑士的教练一直难以得到别人认同的原因很简单,因为JAMES太强大了,他基本上不需要什么战术安排,直接交给LBJ单打就行了。而从今天的这场比赛来看,也确实是这样的,每次骑士打不开局面的时候都是靠勒布朗的单打得分,张指导说:“现在骑士队的进攻已经没有什么套路了,他们只能靠詹姆斯单打,詹姆斯突进去打还行,如果在外线投的话……”话音未落,詹姆斯踩着三分线命中投篮,“也能进!”这老狐狸转得真快啊!但是这种单调的打法违背了篮球最基本的属性——团队运动,因而最后骑士落败了,詹姆斯的膝盖伤了,至今伤势未明。

生活流沙(四)

Posted in Memory by Anthony on 05月 20, 2009

关于停水停电

在不久之前我有了一个打算,就是为策划一个专题报道来征集大家的意见,这个专题报道叫做“辽大N大最恶心”,不过这个计划到现在都还没有启动。不过假如要我选的话,其中有一个肯定和学校的停水停电有关。我们学校有着悠久的停水停电历史,自我大一开始,隔三差五就停水停电——严格来说是停电停水,原因是没有电,地下水就抽不上来了。我觉得停电还是可以接受的,停水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两个一起停的话就会变得非常恶心了。而且学校停水停电的时间非常微妙,上午630至下午530,足足停将近12个小时。在停电停水的时候,做什么事情最恶心呢?上厕所。人总是要上厕所的,为了使得自己看起来文明点,人类发明了厕所。厕所注定是臭的,这个毫无悬念,如果有水冲就另当别论。在没有水的时候,厕所也肯定得上的,于是……(以下省略50字)所以,一旦停水,上厕所得早,否则你会很痛苦的。

记得前两个月有一次辽大外面的电缆被挖短了,于是我们学校就足足停了2天多的电,外面的一切都是灯火辉煌,很郁闷。不过这还不是最郁闷的,最郁闷的是学校附近的建筑一起停电,那么连消遣的地方都没有了。到了那一步的话,学校外面的红绿灯也会停掉,当然交通摄像头也会停掉。交通摄像头是什么时候装的呢?08年夏天,生活在沈阳传递的时候;为什么装呢?下文见分晓。上个学期有一次停电,辽大附近的所有东东都停掉了,那时候是冬天,天黑得早,当晚就传来噩耗——有两个女生在过马路的时候被大货车撞了,一死一伤。那么辽大外面红绿灯旁的监控摄像头是为什么装的呢,就是当时停电的时候又有车撞到人,民愤太大了,不得不装。我们的学校比较偏远,经过的车虽然不多,但每辆车都是重量级的,410吨不等,而且那些司机从来不刹车,见着红灯都照样冲过,非常牛X,何况红绿灯停用的时候呢?因此,一句话应运而生,那就是:“辽大停电,要死人的……”

 

关于PENTAX K7

上个星期,当我无意中发现PENTAX要出新机的时候,心情真是非常激动。何解?因为本人有宾得情结,我的第一台DSLR就是宾得的K100D。买的时候主要还是看重它的性价比,而之后经过了解,开始慢慢地了解宾得的辉煌与辛酸。去年,宾得正式被HOYA和三星联手收购,当时说真的有点绝望,想不到这个历史悠久的光学大厂竟然沦落到要被收购的下场。但现在看来也不是坏事,K20DK-M的成功与K7的推出已经说明了这一点。现在有了三星的资金以及在数码技术上的支持,宾得甚至给人一种置诸死地而后生的感觉。

加关注

Get every new post delivered to your Inbox.